|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保障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综合面试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严格按照《复试录取办法》组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颁发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学院复试具体工作办法,包括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认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和投诉工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
二、复试分数线二次划分、上线人数和招生指标
1、复试分数线二次划分
根据考生初试的具体情况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所有学科方向的专业复试分数线保持学校公布的分数线不变。
2、各二级学科/专业方向上线人数、招生指标人数
学科/专业 | 上线人数 | 招生指标 | 统考 | 推免 | 合计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13 | 12 | 25 | 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9 | 9 | 18 | 13 | 日语语言文学 | 5 | 9 | 14 | 11 | 翻译硕士(英语笔译) | 39 | 14 | 53 | 48+1 | 翻译硕士(英语口译) | 7 | 3 | 10 | 7 | 翻译硕士(日语笔译) | 10 | 6 | 16 | 10 | 翻译硕士(日语口译) | 3 | 6 | 9 | 7 | 学科教学(英语)(全日制) | 119 | 5 | 124 | 35+3 | 学科教学(英语)(非全日制) | 10 | 0 | 10 | 45 | 合计 | 215 | 64 | 279 | 196(201) |
正常录取指标196人,骨干计划增加5人,不占指标。
三、资格审查
时间咨询QQ、微信:2544906/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0.6万元/人·年。
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奖助,学校不安排住宿。
七、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未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3、考生凭准考证(或《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九、联络方式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地址: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104室
电话:0731-88822574
邮箱:1043075146@qq.com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办公室联系方式:0731-88821198马书记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