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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步文,男,重庆开县人,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宪法政治。
学业经历:1984.9~1988.7就读于四川师范大学政教系,法学学士;1992.9~1995.7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法学硕士,导师洪肇龙教授;2001.9~2004.7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法学博士,导师徐静村教授。2009年,在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DepartmentofCriminologyandCriminalJustice,CollegeofSocialandBehavioralSciences,NorthernArizonaUniversity)访学一年。
工作经历:1988.7~1992.8在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任教;1995.7~2001.8在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任教;2002.8~2006.8在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任教;2006.9~今,在西南大学法学院任教,其间,于2008年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主要从事政治学、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法理学学习、研究;曾经担任经济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证券法、公证与律师法律、法律基础、法律逻辑学和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著有《司法证明原论》(商务印书馆)、《刑事侦查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宪法政治研究》(与人合著,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表《刑事强制措施改革的立法构想》、《刑事侦查政策评述》、《论“法外侦查”制度》、《权力的性质、伦理与和缓》、《略论最高法院初审管辖权之废革》、《“双规双指”:相对合理性与适法有限性》等论文;编写《刑事诉讼法学》、《律师与公正学》等教材。
主持科研项目:西南大学博士基金项目,证据基础理论研究;司法部2009年规划项目“群体性事件中的罪与罚”;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中美刑案错判与救济机制比较研究”;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黑恶势力生成防控与治理”。
获奖情况:2008年7月,《宪法政治研究》重庆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6年8月,重庆市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提名奖。
主要兼职:重庆市人民政府第四届立法评审(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重庆公孝律师事务所律师等。
联系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法学院,邮编:400715。
电话:法学院023-68251427(传真);律所67862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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