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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为保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素质,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目的
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协作精神、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选拔出真正德才兼备、有潜力的优秀艺术人才。鼓励各学院借鉴先进的人才选拔技术提高复试工作质量,使我校复试和录取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经济、科学、有效。
二、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包括专业课(即业务课三)考试、面试、外语听力或对话测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妥善保管,时限一年。1.专业课考试主要针对考生的专业素养进行测试;2.面试主要针对考生的道德品质、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面试组织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成若干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由不少于3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3.英语咨询QQ、微信:2544906/生·学年(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位学费咨询QQ、微信:2544906/生·学年(学制为三年)。我校设立助学金、奖学金,对录取的非南京市区的全日制硕士生可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咨询QQ、微信:2544906/生·学年(学制为四年)。我校不设立助学金、奖学金,对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十、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我校将按规定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复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5-83498056、025-83498036。
南京艺术学院
2018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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