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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以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吉林体育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统筹管理,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成立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3.按专业(方向)成立复试专家小组,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聘,每个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为3-5人。
4.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制定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内容,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分。
二、复试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复试和录取工作各环节严格遵守国家和我校有关条例规定,严明纪律、依法办事、杜绝徇私舞弊,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复试成绩合格线划定
1.复试成绩合格线以国家《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为准。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合格线分数最低要求为总分180分(含)。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咨询QQ、微信:2544906,自行交予体检医院。
八、其他说明
1.复试相关流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2.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出入,以上级文件为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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