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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
(一)立法指导思想咨询QQ、微信:2544906621年)颁行,共12篇,500条,篇目、刑名及内容“大略以《开皇律》为准,惟正五十三条格,入于新律,余无所改”。
2、《贞观律》咨询QQ、微信:2544906637年),仍为12篇,500条。
与《武德律》相比咨询QQ、微信:2544906代以后称为《唐律疏议》,是中国封建社会代表性法典。改进之处(较北齐律)咨询QQ、微信:2544906律疏》,唐玄宗开元年间下令对《永徽律疏》修订,删除不合时宜的条款。
5、《唐六典》(行政法):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行政法典。历时16年完成,共30卷,分正文和附注,编纂体例:以纲统目,以官统典。明清时期的《明会典》和《清会典》在体例和内容上皆以《唐六典》为蓝本,是继《永徽律疏》以后唐代立法的又一重大成就,也是中国封建行政法制逐渐走向成熟完备的标志之一。
6、《大中刑律统类》:唐宣宗大中年间(847-859),“以刑律分类为门,而附以格敕(式)”,共十二卷,将律令格式各种法律分门别类编在一起,改变了先秦以来法律形式分别编定的立法体系,开创了五代、宋等《刑统》法典的新体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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