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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电子工程学院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做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2.复试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做到科学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对考生的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在对考生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能力考查,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突出对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电子工程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复试小组咨询QQ、微信:2544906(同等学力考生150元)。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各相关学院发复试通知单,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八、复试安排
1.报到及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2.报到地点:
机电楼324
3.复试地点:
机电楼326
九、录取办法
1.各学科专业考生从高到低依次按专业总成绩排序,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第一志愿考生优先拟录取。
3.调剂考生复试合格我校确定拟录取后,在研招网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接受待录取后方可完成待录取程序。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机会。
4.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7.教育部将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录检,拟录取考生通过录检后,才能正式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对于录检中存在问题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十、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考生总成绩、拟录取名单于复试结束后于电子工程学院网页公布
十一、咨询及申斥渠道
为了方便考生,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负责解答考生咨询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022-28181027
举报电话: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纪检委 022-88181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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