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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咨询QQ、微信:2544906/人。缴费方式咨询QQ、微信:2544906考试科目为数学二或数学一的考生3月19日前通过研究生招生系统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参加复试。考生只能申请参加一个专业的调剂复试。一旦申请调剂将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所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资格。考生不再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必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笔试和面试。根据调剂申请中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校内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拟录取名单。
3月21日,公布跨学院及校外调剂复试名单。
所有参加跨专业调剂复试的考生,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登录该系统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体检
考生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体检地点咨询QQ、微信:2544906/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0.6万元/人·年。
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奖助,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三、其他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不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初试成绩。
4、考生凭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5、为方便考生,考生资格审核合格后,学院会发放调档函。发放调档函不代表已录取,录取结果以研招网上拟录取公示为准。请在网上公示已录取后进行调档程序。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调档。未调档考生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
6、大学期间有获奖、论文等,通过六级的,请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进行审查。
7、同意调剂为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的考生,可在资格审查时或复试前填写调剂申请表交至材料学院216#办公室。
8、考生请在3月16日前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提交复试科目,提交之后不可更改,学院不接受口头或书面申请。
9、拟录取后请加入湖大材料2018硕士qq群(报考生姓名验证):558168865,以便接收相关通知。
十四、监督联系电话:88664015 联系人:成黎明 clm@hn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3月13日
附件【013材料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学生名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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