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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复试#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2018-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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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4 13: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明专利申请,代写全部材料。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要求和《湖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的具体实施和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下设院复试监督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本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二、复试基本条件
1.根据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新闻传播学学术硕士的复试分数线为咨询QQ、微信:2544906/人。缴费方式:网上支付。未按时在网上缴纳复试费的,不予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2.复试资格审查
3月23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00在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北楼)306室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携带学校规定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包括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在读大学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及心理健康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后请凭合格证进行复试报名,以便确定复试分组和复试时间,复试报名的同时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个人全部档案调入我校。
凡未经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未复试报名者,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3.考生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自行参加体检,体检由南校区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复试专业课笔试
3月24日下午14:30~16:3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资格审查合格证参加专业课笔试,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考试地点:南校区,具体安排见学院通知。
5.专业综合复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资格审查合格证参加专业综合复试,同时必须携带学校规定的相关材料。
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为:3月25日至26日。面试采取抽题作答的形式。面试分三组进行:
专业综合测试学术硕士、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组:3月25日8:30-18:00;
专业综合测试全日制专业硕士组:3月25日8:30—18:00;26日8:30-18:00;
外语测试组:3月25日8:30-18:00。
每个面试小组的考生按报名先后确定复试顺序号,再按顺序号依次从复试试题库中抽取1道题目(后一位在前一位作答时抽题),准备8-12分钟,然后进场作答。考生完成专业综合知识素质能力测试之后,即依次参加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
6.按照学校规定及学院情况,学院成立专业课笔试组、专业综合知识素质能力测试组、外语测试组、大学阶段学习综合表现材料评定组、现实表现及心理健康材料审定组5类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名单见附件2)。
六、调剂复试录取方案
我院学术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上线人数均已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仅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上线人数不足,我院只接受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的调剂。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调剂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为院内调剂。凡已达到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即学术硕士分数线总分360分,专业硕士分数线总分355分)的学术硕士和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可参加我院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其中有意愿参加调剂者(学术硕士和全日制专业硕士考生可在参加学术硕士和全日制专业硕士复试的前提下,申请非全日制专业硕士调剂),须在3月23日到学院北楼112室填写并提交调剂申请书(申请书见学校研招办网站),并按照上述相关流程和要求参加复试。
第二批为校内调剂。如第一批院内调剂未完成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则进行第二批校内调剂。凡已达到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的我校各专业的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可参加我院第二批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其中有意愿参加调剂者,须在3月26日前填写调剂申请书,并交到我院研究生教育办。调剂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批为校外调剂。如第二批校内调剂仍未完成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则进行第三批校外调剂。凡报考高水平高校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且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我院第三批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流程按照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进行,考生可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上了解接收调剂的相关信息,并按我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院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七、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小于144分者不予录取。
1.招生计划确定:经学校批准2018年我院计划招收学术硕士研究生55人(含推免生40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人),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46人(含推免生21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6人),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70人。
2.录取名单的确定: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重新排序,分别按从高分到低分方式择优确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名单。同类型考生中如遇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之和)相同时,则以初试成绩、本科学校级别、英语成绩等顺序确定排名先后。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先录取报考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其中申请非全日制专业硕士调剂并同时参加学术硕士和全日制专业硕士复试的考生,先参加学术硕士和全日制专业硕士的录取,未能录取者再参加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的录取。院内调剂考生的录取,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重新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方式择优确定,校内调剂考生以及校外调剂考生的录取,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方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公示。
3.录取名单公示:按照学校要求,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名单张榜公示10天。公示期内,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责任接受考生的投诉并负责妥善处理,处理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期内,如无争议或争议得到妥善处理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布;若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难以解决的争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仲裁,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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