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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生招生工作情况制定本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咨询QQ、微信:2544906/人。缴费方式咨询QQ、微信:2544906/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0.6万元/人·年。
九、公示和监督
我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公开学院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成绩、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研究生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31—88684622。自愿担任考生观察员的考生可于专业综合面试当天向院复试监督小组报名申请,学院将在报名的考生中进行选取。
学校按照《复试录取细则》全面地监督复试全过程。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检监察处反映。研招办联系方式:0731-88822856
纪检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8821680
十、其他事项
(一)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校医院组织,时间:3月23-—27日(要求空腹)地点:南校区校医院。具体要求请考生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通知。
(二)调档函发放
1、考生在参加院内资格审查的当天(3月23日)发放,学院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正式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个人全部档案调入我院。
2、凡已确认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被我院录取的考生,请于4月份来院自行领取。不方便来校的考生请与我院负责研究生档案的曾老师联系调档的相关事情。联系电话:0731—88684602。
特别提示:为做本次复试工作,学院设立QQ群(群名:2018级湖大经贸硕研群,群号:119430755,请所有上线考生以“真实姓名+专业”命名申请加入,学院将在群内解答同学们的咨询。
以上办法解释权归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研究生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18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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