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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经贸外语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特制订如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 成立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
申诉电话咨询QQ、微信:2544906/人,采用网上缴费,缴费方式见附件。
2.笔试及面试时间及地点咨询QQ、微信:2544906/人。请各位考生在体检前到校医院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体检前请注意以下事项:
领取体检表时,请携带照片(1寸)一张和准考证。
体检抽血前12小时请禁食、禁饮。
请在化验单和体检表上准确填写姓名、性别、年龄、专业。
请各位同学按照安排日期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请遵守体检秩序。
体检咨询电话:87092394
(三)复试内容
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能力考核、面试、外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各学科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四、录取
(一)录取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规则》文件要求进行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据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初试总分均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复试专业笔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1.复试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除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录取。
2.我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二)录取名单
经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附件:学生缴费操作步骤.docx
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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