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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物电学院实际,2018年我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将于3月下旬至4月中旬进行.现将实施细则公布如下咨询QQ、微信:2544906航 李娟
第二组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
组长咨询QQ、微信:2544906/生),由学院收取并及时上交校财务处。
4、体检要求
每位考生必须参加体检,请于报到后在学院领取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内到芜湖市中医院新院区(九华南路芜湖会展中心对面)门诊5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需空腹并在上午7咨询QQ、微信:2544906,请考生直接交到医院。体检后,体检表交给医院即可。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方面。各专业复试小组应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五、录取办法
1、拟录取在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
3、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得分低于5分(含5分)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六、申诉渠道
邮箱:lijuan@mail.ahnu.edu.cn
电话:0553-3883598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物电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
七、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物电学院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8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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