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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校接受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见附件1)。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6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于2018年9月20日前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中国学位网”)“同力统考”栏目(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登录进入系统。请务必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标准的蓝底照片,完善个人信息,填写学位申请(注意咨询QQ、微信:2544906。学费可在课程学习注册前和学位论文开题注册前分两次交纳,也可一次交纳,交费时间以青岛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安排通知为准。
四、培养管理
(一)学籍有效期为8年,包括课程学习阶段、入科培养阶段及学位申请阶段,即8年内完成学业。如在学籍有效期内未能申请到学位,学员提出申请继续攻读以申请学位,需重新注册学籍,学费标准按照学籍注册当年标准执行,学籍注册当年不能申请学位。
(二)课程阶段学习要求
学生报到注册,交齐课程学习阶段学费,在8年内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学习并通过学院组织的所有课程的水平认定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学生在课程学习阶段内须同时按照国家要求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
(三)学位论文阶段学习要求
研究生院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学位论文阶段注册,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和全国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合格的学生可申请注册,允许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学生交齐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学费,参加学院组织的师生双选确定导师,完成开题和学位论文,在通过全部考试后1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的学生还需在答辩前以第一作者且青岛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符合申请学位要求的可按程序申请相应硕士学位。
附件1:青岛大学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xls
附件2-青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生登记表(2016年3月更新).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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