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交学院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招生简章
外交学院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唯一的直属高等院校,被誉为“中国外交官的摇篮”。2014年,外交学院被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交学院将依托两个“国家级特色重点学科”——国际关系(2011年)和外交学(2012年),以及“外交外事人才培养模式国家级创新实验区”,充分利用现有的从事国际事务和外交外事管理教学与研究的高素质的专职教师队伍,并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和国内外专业人士,共同培养国际事务和涉外事务管理方向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及人数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取从事中央各部委和地方外事部门、内外资企业国际事务部门、民间团体及相关涉外部门,以及国际组织工作的在职人员。
招生人数咨询QQ、微信:2544906/年,最后一年论文撰写阶段学费为10,000元/年。
七、学位授予
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共计36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合格者,授予外交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
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外交学系、研究生部
2016年9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