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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管理,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招生制度,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北京农学院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研处字〔2018〕10号),结合农村发展专业领域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农村发展专业硕士复试录取细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 坚持统一标准。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分数线和录取标准相同,实行相同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
3. 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 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5. 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 按学校要求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7. 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农村发展领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成和职责
1. 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咨询QQ、微信:2544906体检费。地点:校医院
4.心理测试
考核时间:3月26日11:00—12:00
考核地点:文法楼227实验室
5. 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3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20:00
面试地点:文法楼226会议室,227实验室为休息等候室。
6.英语考核:与专业面试合并在一起进行。
六、录取
(一)以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以综评成绩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按照综评成绩在本学科专业内排名的高低,参考报考导师意见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综评成绩算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初试、复试成绩权重比例为: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
(三)复试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在网上和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规范执行加分政策:按照国家政策严格执行加分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以研招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加分名单”为准。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文法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保证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纪检监察员参加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参与复试录取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处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计划与招生指标、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和其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向社会公开,在北京农学院研招网、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公示。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复试后一周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八、录取
按照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自愿、第一报考导师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内考生的调剂。
按照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在本学科专业内排名的高低,参考报考导师意见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招办。
在录取阶段,由校研招办向市研招办上报拟录取名单数据库,根据市研招办审批结果,校研招办在市研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后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九、其他
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接待咨询电话:010-80791977;监督、申诉电话:010-80765056;邮箱:buayzb@163.com。受理举报部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处、监察处,地址: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7号。
北京农学院文法学院
2018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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